剛過完生日,實歲二十九虛歳算三十吧!

 三十歲,在好久以前對我來說是遙不可及的事情,好久以前我得面對升學的壓力,讀書對我來說是唯一該做的事情,緊接著在轉眼之間,我跳脫學生的身分,為國家盡一份心力卻累得自己甚至差點被關的那兩年兵役,兩年的時光很快就過去了,我進入了社會,一個我不熟悉的環境,卻得繼續面對它二三十年,我始終覺得融不入這社會,甚至有著想逃離的念頭,於是又重回學生生活,不同的是當個夜校生也還算是半個社會人,那兩年半的夜校生活(兩年半?多了半年的延修囉!)我可以說是我退伍之後到現在為止過得最快樂的日子,過得雖然快樂,我卻浪費的學生這種寶貴身分的權利與本分,我沒有把握時間好好讀書,沒有好好專精自己的本能學科,畢業之後的我,還是一個擁有大學證書的搬貨工人。

我並不是對於倉管或者任何需要出勞力的工人階級有所歧視,只是我認為花費了父母的錢,用了十幾年的時間讀到大學畢業,最後卻沒有從事我當初選擇的職能科目,這完全是浪費了十幾年的時光與金錢。 

仔細回想過去這記憶中的二十五年(我記得四歲以後的事情),我在這世上所存在的意義是沒有意義,對於自己沒有任何值得驕傲與榮耀的,更遑論對得起父母,我的上半生,算是苟延殘喘。

 如果這輩子幸運的話,我還有另一個三十年要過,我不想讓三十年後的我重新再寫一篇這樣的文字,如果那樣,那我的人生肯定真的完了。

我得選擇我的人生,值得我驕傲的人生,讓父母榮耀的人生。我得改變自己,改變過往的一切,改變即將來臨的未來,於是我重新回來,繼續寫著我要的人生,我回來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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