寶寶點名了我寫這個串聯「部落格有啥了不起?」基本上我真的想不出多少個理由出來,還要寫六個理由,真的是謀殺了不少腦細胞。

發現自己的成長:在部落格上寫些東西,寫些文字,寫出了狂熱,有時候整天就耽溺於網誌上,看看別人的,看看自己的,看自己的?嗯!對,就是重複的看自己所寫過的文字,一篇一篇的重複瀏覽,偶爾會發現自己的用字錯誤,偶爾覺得自己的想法又和當初寫的時候有了些許的轉變,每看一次就覺得自己成長了不少,或許別人無法察覺,但自己可以知道,哪怕是一些些的改變。

滿足偷窺的慾望:用這樣的理由可能無法完全表達我的意思,那還是要認真的解釋一下。自己寫自己的事情怎能算是偷窺,所以我指的是滿足你們偷窺的慾望。在部落格裡很多人都很樂意寫出自己的心情、自己的生活、今天哪裡去玩了,昨晚又喝醉了、又失戀了、談戀愛了,會發生在你我身上卻又可能遭遇不同的情況,為好奇的路人打開了窺視的小窗,小小洩漏了自己可以公開的隱私(能公開又哪算隱私了)。相對的也可以說滿足了個人的表現慾望,我在尾牙上台唱歌了、我昨天把了個美眉、我不停的在寫些文字讓大家欣賞文字的美麗(臭屁要有個限度的),我表現,你們觀賞,這是個半公開的舞台,在設定的密碼或者好友名單之下可以觀看,或者敞開大門讓大家可以自由的閱覽。

認識朋友:就因為上面所說的,大家寫自己的想法、感情觀,甚至生活上雜七雜八的瑣碎小事,從文字上可以去認識一個人,就這樣藉由觀看他人文章,吸引了我的目光,於是我在別人的部落格裡駐足,因而認識了更多的朋友。當然,也會有人因為我的文字,而在我的部落格停留,藉由文字互相認識,經由回應聊天而有了網路上的一份友誼。

說個題外話,xp的微軟新注音好爛,打出來的文字明明是常用字,結果卻老是得在最後一個選項才找到要用的那個字,還是視窗兩千的微軟新注音比較好用,常用字都會顯示在第一頁的選項上。

宣洩情緒:經由上面的上面的理由可以知道,就因為寫些生活上的事情,當然包括了情緒上的抒發(忽然發現自己已經到了胡言亂語的地步了),工作上的情緒宣洩、感情上的情緒宣洩、莫名其妙心情不好的胡亂宣洩,至少讓這些心情上不好的情緒有了可以抒發的管道,而不是去發洩在別人、物品或者自己的身上。

發揮所長:經由上面的上面的上面的理由可以知道,可以滿足自己的表現慾,所以擅長寫文字的可以盡情表現在文章上,虛擬小說或者現實生活裡的事件、政治上的看法、社會上某些發人省思的新聞,都可以藉由文字來發表討論。有的人擅長繪畫,於是不停的張貼巧手精思(真的好爛的注音輸入法,思字又是最後一個才找到的選項)的圖案;擅長攝影的,用照片配合文字,敘述一趟旅程,描述所遇見的人事物,有時候一張照片勝過了千言萬語。

生活樂趣:經由上面的上面的上面的上面的理由,再加上上面的上面的上面的理由,再加上上面的上面的理由,再加上上面的理由,在也許單調枯燥的生活裡,可以在他人的部落格裡發現了感動、趣味、美食,可以經由部落客之間的互動交到朋友,寫一些像上面的上面的一些無聊字句,都可以讓自己獲得了更多的樂趣,套句孿生子的夏天裡的白飯粒與蚊子血說過的話:管他的,老子就是寫爽的!就這樣我獲得了好多的樂趣。

還是一樣不點名,希望寶寶諒解,因為我懶,所以不寫那些連結的語言,破壞規矩也是一種樂趣,只要不是傷害到別人與自己。

功課寫完,找樂趣去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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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eso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4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