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月七日那天下午,在網路新聞上看到大樂透累積獎金預估會上四億,還是和以往一樣,抱著一分希望九分做公益的心理,下班後去樂透銷售點買了彩卷,這次要來點不一樣的號碼,不要老是用身分證字號,心想生日快到了,就用生日吧。國曆農曆就佔了四個,7、27、6、12,剩下兩個要用什麼號碼?想著把12轉個方向變21,不過想歸想卻沒寫,反而想到六十六年次那就六六三十六,36圈選下來,最後一個,隨便吧,42,接著再畫了一組電腦選號,花了一百元。臨走前,老闆娘還交代,中了頭獎要影印一份放在她店裡以玆證明。敷衍的說了聲好,心裡是偷偷竊笑,笑的是我自己實在沒有偏財運,通常是作了公益,買了那麼多,斷斷續續加起來也沒得超過一千元的獎金。將彩卷放在包包裡,回到了家,就把它遺忘了。

昨天上班到了中午,才想起買了彩卷,於是上網找開出的號碼,一看,心裡猛然一跳,6、12、21、27、36、48,哈!差兩個號碼我就要和另外一位平分三億多的獎金了,差「兩」點就變「好野人」。心中除了高興,多少有點遺憾,後悔沒把有過念頭的21號也寫了下去,那獎金不就好幾萬塊了。

其實,對我這個人來說,三千多元的獎金已是我這輩子得到最多的意外之財,以往與人小賭,總拿著幾百塊預備輸光光,從來就沒有贏錢的念頭,畢竟我很清楚,自己賭博總是十賭十一輸,因此人家找我打麻將或者賭博,我總是謝謝再聯絡。

對統一發票,是從開始在外住宿時養成的習慣,但這麼多年以來,我除了曾經在一次對了一堆發票的最後連續四張都中了兩百塊,還拿這四張和我媽媽換了一千元多賺兩百塊以外,就幾乎沒中過兩百塊了,最近換了一種習慣,平時就把整堆混亂的發票按照著後三碼有順序的排列,可以快速的對過號碼,但對得快,相對的失落也很快。不過這總是意外之財,強求也求不來,心裡其實也早看開。

前陣子,有老師看過我的八字,說我沒有偏財運,但是正財旺,意思就是本分的工作還是要努力打拼用盡力氣去做,才會越賺越多,所以我還是不要對正財以外有所念頭。

這次真的運氣不錯,對中了四碼得了三千多,可我這大嘴巴,禁不起興奮的心情,還是對同事說了,馬上就聽到要請客的話語,呃...我想想,請了客,這三千多不就等於沒有了,呵呵,看來還是沒有偏財運,得來快去的也快。

你樂透了嗎?我剛樂過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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